警官叔叔太凶猛(我妈妈今天在村里和人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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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388
1. 警官叔叔太凶猛,我妈妈今天在村里和人吵架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最让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愿意看到但必须面对!自己的父母不容任何人欺负!
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农村概率要比城里大!由于如果身处城市环境的居民接收信息有优势和先天快速条件!所以总的来说整体法律意识要强一些、擅闯民宅行凶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法律让人敬畏!不克制后果很严重!
农村就不一样了!(不过这些年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今非昔比)农村由于信息闭塞。加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农村的老人们出生在贫困的社会年代!吃过多苦。思想压抑脾气相对爆燥!经过了快乐团结的集体生产生活。在到了八十年代的土地分包到户。一下子热闹的天天在一起的人分开了自己干自己家的庄稼少了沟通。时间长了就会给人的感觉好像原本亲热的人生蔬了!所以就得出自己的结论:现在的人都自私了!所以思想特别敏感!表现在一件小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动棍动棒。认为自己不能退步!否则别人会骑在自己头上到永远!其实好多时后都是自己想多了!也没办法!大都这么在想!
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说什么也没用!他既然敢打上门来他就会听不进去道理!都打进家门了!警告无效如果感觉他不是虚张声势果断出击!不伤要害!不管怎么讲都是正当防卫!你的出手也许会控制事态的不扩大!当然了!如果他是虚张声势。可以给他个合适的台阶下!但平息下来后还是不要忘记了给他一一个有策略的警告!免有下次这就是本人观点!只代表本人!
2. 交警叔叔的网络叫法?
交警叔叔网络叫法叫做交警蜀黍。
蜀黍,网络流行词,源自“叔叔”的谐音,读音是shǔ shǔ(注:“黍”字的读音只有shǔ,但在网络上通常读成shǔ shú),原指有萝莉情结的中年男子,后来在网络上逐渐由贬义词变为中性词,成为“叔叔”一词的代称。有时也被成为“怪蜀黍”。
3. 莆田案件的行凶者家人搬走了吗?
在莆田的这个案件中,行凶者欧某中的家人不需要搬走。也许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们家的宅基地问题和建房问题就解决了,他的家人也就没必要搬出上林村。
可以看出,在上林村,欧姓是一个大家族,与欧某中有宅基地纠葛的三家邻居都姓欧,包括欧某中自己在内。而且,这些家庭之间都有盘宗错节的亲戚关系。
虽然欧某中是个外来户,在上林村的宗族根基较薄弱,但他的前妻在上林村有一定的宗族基础。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欧某中自杀后,村里就剩下他的儿子来继承欧某中的一切,妈妈不会不管儿子。所以,不用太担心今后这几家邻居会继续欺压欧某中的家人。
从宅基地纠葛本身来看,是这几家邻居长期阻挠某种正常建房,而且,欧某中已经获批了齐备的建房手续,理亏的是那三家邻居。因此,欧某中做出这样的事,也并不完全是他自己的过错,那几家邻居更需要反思。
这起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到了当地各级单位的重视。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一起刑事案件,关键是事情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所以,不排除当地会出面干预这起纠纷,将几家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掉。
尽管其中一家邻居因欧某中而几乎家破人亡,但作为一家之主的欧某中本人也离世了,两家都有损失,谁也没有从中占到便宜。
欧某中的老母亲已年近九旬,不少农村都有个习惯,有年龄较大的老人在,便不会轻易搬家,因为老人都不愿意也不适合再挪窝。
从经济方面来考虑,毕竟欧某中导致邻居家两死三伤,对方有权利要求民事赔偿,而且赔偿的数额不会低。一旦赔偿之后,欧某中家人的经济状况可能将变得窘迫,他还有一个30岁未结婚的儿子。经过此事之后,欧某中的家人也没有经济能力再搬到其他地方居住。
综合以上一些因素,按理来讲,欧某忠的家人根本没必要、也没条件从上林村搬走。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希望这几家人能够吸取此次的教训,别再轻易闹矛盾,今后能够和平相处。
大家觉得欧某中的家人需要搬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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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遇见最渣的男友有多渣?
我见过的渣男不是太渣。见过的腐女有几个,给男的过一年多生个孩子跑了,又找一个生个孩子又跑。这样的腐女能害三至五个男人。所以有了腐女的泛滥才有渣男的出现。
5. 你听过什么农村发生的稀罕故事?
老父亲把儿子的怀孕未婚妻娶了,还生了孩子!而孩子竟不是儿子的血脉!有一个流传很久的故事,只是故事的结局有点出人意料!变得有些神秘色彩!
相传村里有一富户,家大业大,老两口有一个儿子,经营着布匹生意,大街上有一个专卖店,由老爷子负责管理,雇了一个伙计帮忙,儿子负责去南方进货,经常出差,在南方看上了一个漂亮女子,偷偷摸摸的带回家,又不敢进家门,思来想去,还是先把女子,寄存在伙计家里吧!
这伙计姓郝,早年丧父,母子相依为命,老太太为人慈悲善良,吃斋念佛,儿子非常孝顺!把女子藏在伙计家,肯定没问题!
一切安排妥当,回到家里,父母见儿子回来了,非常高兴,把准备给儿子订婚的事,告诉儿子。
原来这些天,父母正张罗儿子的婚事,邻村做药材生意的人家,有一个女儿,长的眉清目秀,两家关系一直很好,看到孩子们长大了,经媒人一说,老人们都觉得门当户对,都挺满意。
这就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儿子听后,并没有高兴起来,心里明白,完了!能改变命运安排吗?
一边是父母安排,择良辰吉日,给儿子完婚,一边是心上人默默的等待!
当儿子偷偷摸摸的,去老太太家见女子时,让她安心等待!时间不长就会有结果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只能糊弄傻子了!……
新婚之日,鼓乐喧天,洞房花烛夜,儿子一看新娘子,美若天仙!真的是做梦没想到,两个人颠鸾倒凤!乐不思蜀!早把寄存在郝家的女子,忘的一干二净了!……
自从上次看了女子,女子就天天盼着心上人,早点把她接回家,正大光明的结婚,当男子结婚那天,她也听到了娶亲的鞭炮声,是伙计回家后,酒后吐真言,把事情搞砸了!
深夜女子,悲痛欲绝!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负心人!自己还苦苦地等待着!原来已忘记了,当初的海誓山盟!也罢,既然生无可恋,就找个地方结束了吧!
怀着满腔怒火,女子到后半夜,悄悄走到院子里,把大门打开,回头看看,这善良的老太太家,这么多天的照顾,无以回报,跪下磕了几个头!起身走向村外的一棵歪脖树旁!……
当女子苏醒过来,看到老太太和她儿子,站着床边,明白了,自己没死成,老太太给她煮了面条荷包蛋!让她吃了,她泪如雨下,一言不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一个寒冬的夜晚,一场大火把富户家,烧的家败人亡!而不可思议的是,只有老头子幸运的逃过一劫!其他人命丧火海!……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留在郝家的女子,此时怀孕了!
老太太知道女子的情况后,既高兴,又难过!
富户庆幸的是,临近的门市好好的!还能维持生计!
老太太不知道如何是好?这孩子可是主人的命根子!老天有眼啊!她叮嘱儿子:把富户儿子,如何把女子安排在他家,发生了什么事情,慢慢讲给主人,让他把女子妥善安排了,也是咱们郝家的功德啊!
老头子一听伙计的话,不敢相信!让伙计赶紧带他去看看,这个没有过门的儿媳妇。
当伙计带着主人,回家一看,人去屋空!只有老母亲一个人,在家做针线活!问女子去向,母亲为难的说:她让我转告主人,除非明媒正娶的把她娶了,才会进家门,否则不会走进一步!……
老头子一听,心里咯噔了一下,心想:这女子可不简单啊!真的是有心机啊!
为了这个家,延续香火,也只好答应了吧!只是觉得,对不起死去的儿子和家人。
在过去,有钱人娶妻纳妾非常正常,只不过这样的关系,还是第一次听说!……
经过那场大火后,房屋整修的基本复原了!只是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景象。
如女子所愿,她成了这个家的主人,并生下了一个胖小子!脸上也有了笑容!老头子更是每天不亦乐乎!
渐渐的发现,小孩子的模样,越来越像伙计了!
老头子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聊天中,也觉得孩子不像儿子的!
终于有一天,女子向老头子摊牌了!
原来这孩子就是伙计的,连伙计的母亲都没有想到。
那天夜里,母子俩救了女子,守候着她,母亲嘱咐儿子,一定要好好看护!细心照顾着,再也不能出事了!
酒意未消的儿子,等母亲走了,睡意朦胧,就稀里糊涂的躺在了床上,女子心里明白,这郝家的儿子,是一个憨厚老实人,回不了老家了!自己往后余生就靠他了!当伙计躺床上的时候,女子既尴尬,又感激,没有了女人的羞涩,把伙计拥入怀里!……
过了一段时间,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心想怎么收拾一下,把自己搞得生不如死的仇人!报答郝家的恩情呢?
她和老太太说了自己的想法,准备报复老头子。
老头子做梦没想到,这是一个连环计划!
在女子给他说明白一切后,老头子摇了摇头说:我认命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们的了!只要能给我养老送终,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若干年后,一个英俊少年,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一会儿给坐在凳子上的奶奶说笑,一会儿给在院里抽烟的爷爷点火!屋里的妈妈做好饭菜,让儿子招呼爸爸回家吃饭!
伙计回家了,依然跟老头子叫老爷!老太太跟老头子叫大哥!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在一起,忘记了昨日的痛!幸福的享受晚年生活!
只是门厅的牌子,换成了“郝”字!……
6. 你都干过什么荒唐事?
谢邀,你喝醉酒做过最疯狂事情是什么?
我已经很久没喝酒了(以前特别爱喝,后来把身体喝坏了),不过以前喝醉酒做过的糗事还记得。
记得在上学时期追过一个人,表白失败,正好有一朋友也失恋叫我去喝酒,结果两人一瓶接着一瓶的喝,最后都喝醉了,而后我就开始在通讯录里一个一个的打电话狂哭,现在每次想到这件事觉得好丢脸,还好没有打给他,后来我朋友告诉我,你那天哭的让人好心疼。
后来谈过一场异地恋,因为各种原因他最后被家里人叫回了家,刚开始两人还有联系也承诺坚持不放弃,可在三个月后的一天他突然来了一条短信“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呆呆的看着手机几十分钟最后还是回了一条“希望我们各自安好”,出门买了瓶白洒一路走、一路笑、一路哭,最后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睡在一片墓地中间,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喝三小口,已经品到位;
酒品如人品,就是高品味;
酒风如作风,劝君莫贪杯。
7.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
河南一大学生抓了几只小鸟贩卖,被判刑十年。
下河摸鱼、上树掏鸟,抓几只鸟儿养着玩儿,嘴馋了还能用来打打牙祭,这样的事我想农村的很多人都做过。再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有人却为此换来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事件回顾2014暑假,河南郑州一位大一新生闫啸天回到老家新乡市。
暑假期间,他朋友约定下河游泳,在同村人家门口树林发现鸟窝,两个人来了兴致,爬上树把一窝小鸟抓了下来自己饲养,总共十二只小鸟,饲养过程中死掉一只,飞跑一只,剩余十只。
黄雀儿
按理说,这事儿在农村是极其普通的一件事儿,不应该闹得沸沸扬扬还判了刑,可年轻人生性喜欢玩儿,闫啸天经常把养鸟的日常上传到自己朋友圈和朋友分享。
这一分享不得了,竟然又有人联系闫啸天,要高价购买这些小鸟。得知随便掏的几只鸟儿能卖个高价,可让闫啸天高兴坏了。最终,郑州来了一个“爱鸟人士”,以800块钱的价格买走了闫啸天手里的7只鸟儿;尝到甜头后,又以280元的价格,卖给洛阳的一个“爱鸟人士”2只,最后剩余的一只,被闫啸天卖给了辉县的一个爱鸟人士。
一个农村大学生,掏几只鸟就能卖到1000多元的高价,这让闫啸天两人来了兴致,小鸟全部卖掉之后,他们再次到树林找到一个鸟窝,并且又带回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并且发到朋友圈,等待买家的上门。
这次闫啸天可没这么好运气了,他没有等到买家,却先等来了当地的森林公安局民警。经查,二人贩卖的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闫啸天和朋友涉嫌贩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的九月三号,两个人被批准逮捕。
案件处理结果2015年5月28号,闫啸天当地法院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其朋友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他们的几位买家,也分别被查处获刑。
事件分析闫啸天毕竟是个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没有及时地看出“卖鸟”事件背后的猫腻。
在闫啸天得知有人愿意花高价购买几只普通小鸟,并且买家还是从郑州、洛阳等外地远道而来的时候,就应该警觉一点,查一下手中的小鸟是否为保护动物,避免犯错。
也有人说,年轻人不认识燕隼,不知道燕隼是保护动物,在不知道的前提下,十年半的量刑是否过重了呢?
他有没有去查,我们不知道。但是从后续法院从闫啸天手机里查到的证据来看,闫啸天是已经从买家嘴里得知这个鸟儿是重点保护动物,但闫啸天和朋友依然以盈利为目的卖掉了燕隼,属于“知法犯法”,罪无可逃。不可以“不知情”为由逃避处罚。
这个案件为什么为引起大家关注其实这个很简单了,这就是题目中所说的“看似不起眼的事情,没想到是个大案。”大家关注案件时,只会从“大学生掏鸟判刑”方面去看,却没有关注闫啸天知法犯法的事实。
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两个“不知道”。
01、大家认为,闫啸天不知道这个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无知者无罪”。
实际上的情况是闫啸天一开始确实不认识燕隼,但后来在交易的过程中已经明确地认识到燕隼是重点保护动物的事实。
02、大家不知道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认为法院是“小题大做”。
我的认为是,不知情并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理由。捕鸟在生活中属于极小的一件普通事,很多人不了解国家对于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因此为避免类似错误发生,更应该加大相应条文的宣传、保护。
闫啸天案件的意义是,他的案件对“恶意捕获、贩卖保护动物”这种犯罪行为,有着里程碑式的教育意义,引起越大的舆论关注,就有越多的人了解动物不可乱捕乱杀,从这点来看,我觉得对闫啸天的量刑不算过重。
编者说其实大家去网上查一下,类似闫啸天一样因为捕鸟获刑的人绝不在少数,同样的案件基本上每年都不止一起。但是没有一个能有闫啸天这样引起轩然大波:
不管鸟儿是不是保护动物,
乱捕乱杀都是破坏自然生态的可耻行为。
在此呼吁大家爱护野生动物,
给我们的天空留下一道道生机盎然的飞影,
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丽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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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官叔叔太凶猛,我妈妈今天在村里和人吵架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最让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愿意看到但必须面对!自己的父母不容任何人欺负!
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农村概率要比城里大!由于如果身处城市环境的居民接收信息有优势和先天快速条件!所以总的来说整体法律意识要强一些、擅闯民宅行凶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法律让人敬畏!不克制后果很严重!
农村就不一样了!(不过这些年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今非昔比)农村由于信息闭塞。加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农村的老人们出生在贫困的社会年代!吃过多苦。思想压抑脾气相对爆燥!经过了快乐团结的集体生产生活。在到了八十年代的土地分包到户。一下子热闹的天天在一起的人分开了自己干自己家的庄稼少了沟通。时间长了就会给人的感觉好像原本亲热的人生蔬了!所以就得出自己的结论:现在的人都自私了!所以思想特别敏感!表现在一件小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动棍动棒。认为自己不能退步!否则别人会骑在自己头上到永远!其实好多时后都是自己想多了!也没办法!大都这么在想!
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说什么也没用!他既然敢打上门来他就会听不进去道理!都打进家门了!警告无效如果感觉他不是虚张声势果断出击!不伤要害!不管怎么讲都是正当防卫!你的出手也许会控制事态的不扩大!当然了!如果他是虚张声势。可以给他个合适的台阶下!但平息下来后还是不要忘记了给他一一个有策略的警告!免有下次这就是本人观点!只代表本人!
2. 交警叔叔的网络叫法?
交警叔叔网络叫法叫做交警蜀黍。
蜀黍,网络流行词,源自“叔叔”的谐音,读音是shǔ shǔ(注:“黍”字的读音只有shǔ,但在网络上通常读成shǔ shú),原指有萝莉情结的中年男子,后来在网络上逐渐由贬义词变为中性词,成为“叔叔”一词的代称。有时也被成为“怪蜀黍”。
3. 莆田案件的行凶者家人搬走了吗?
在莆田的这个案件中,行凶者欧某中的家人不需要搬走。也许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们家的宅基地问题和建房问题就解决了,他的家人也就没必要搬出上林村。
可以看出,在上林村,欧姓是一个大家族,与欧某中有宅基地纠葛的三家邻居都姓欧,包括欧某中自己在内。而且,这些家庭之间都有盘宗错节的亲戚关系。
虽然欧某中是个外来户,在上林村的宗族根基较薄弱,但他的前妻在上林村有一定的宗族基础。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欧某中自杀后,村里就剩下他的儿子来继承欧某中的一切,妈妈不会不管儿子。所以,不用太担心今后这几家邻居会继续欺压欧某中的家人。
从宅基地纠葛本身来看,是这几家邻居长期阻挠某种正常建房,而且,欧某中已经获批了齐备的建房手续,理亏的是那三家邻居。因此,欧某中做出这样的事,也并不完全是他自己的过错,那几家邻居更需要反思。
这起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到了当地各级单位的重视。因为它并不是简单的一起刑事案件,关键是事情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所以,不排除当地会出面干预这起纠纷,将几家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掉。
尽管其中一家邻居因欧某中而几乎家破人亡,但作为一家之主的欧某中本人也离世了,两家都有损失,谁也没有从中占到便宜。
欧某中的老母亲已年近九旬,不少农村都有个习惯,有年龄较大的老人在,便不会轻易搬家,因为老人都不愿意也不适合再挪窝。
从经济方面来考虑,毕竟欧某中导致邻居家两死三伤,对方有权利要求民事赔偿,而且赔偿的数额不会低。一旦赔偿之后,欧某中家人的经济状况可能将变得窘迫,他还有一个30岁未结婚的儿子。经过此事之后,欧某中的家人也没有经济能力再搬到其他地方居住。
综合以上一些因素,按理来讲,欧某忠的家人根本没必要、也没条件从上林村搬走。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希望这几家人能够吸取此次的教训,别再轻易闹矛盾,今后能够和平相处。
大家觉得欧某中的家人需要搬家吗?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4. 你遇见最渣的男友有多渣?
我见过的渣男不是太渣。见过的腐女有几个,给男的过一年多生个孩子跑了,又找一个生个孩子又跑。这样的腐女能害三至五个男人。所以有了腐女的泛滥才有渣男的出现。
5. 你听过什么农村发生的稀罕故事?
老父亲把儿子的怀孕未婚妻娶了,还生了孩子!而孩子竟不是儿子的血脉!有一个流传很久的故事,只是故事的结局有点出人意料!变得有些神秘色彩!
相传村里有一富户,家大业大,老两口有一个儿子,经营着布匹生意,大街上有一个专卖店,由老爷子负责管理,雇了一个伙计帮忙,儿子负责去南方进货,经常出差,在南方看上了一个漂亮女子,偷偷摸摸的带回家,又不敢进家门,思来想去,还是先把女子,寄存在伙计家里吧!
这伙计姓郝,早年丧父,母子相依为命,老太太为人慈悲善良,吃斋念佛,儿子非常孝顺!把女子藏在伙计家,肯定没问题!
一切安排妥当,回到家里,父母见儿子回来了,非常高兴,把准备给儿子订婚的事,告诉儿子。
原来这些天,父母正张罗儿子的婚事,邻村做药材生意的人家,有一个女儿,长的眉清目秀,两家关系一直很好,看到孩子们长大了,经媒人一说,老人们都觉得门当户对,都挺满意。
这就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儿子听后,并没有高兴起来,心里明白,完了!能改变命运安排吗?
一边是父母安排,择良辰吉日,给儿子完婚,一边是心上人默默的等待!
当儿子偷偷摸摸的,去老太太家见女子时,让她安心等待!时间不长就会有结果了,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只能糊弄傻子了!……
新婚之日,鼓乐喧天,洞房花烛夜,儿子一看新娘子,美若天仙!真的是做梦没想到,两个人颠鸾倒凤!乐不思蜀!早把寄存在郝家的女子,忘的一干二净了!……
自从上次看了女子,女子就天天盼着心上人,早点把她接回家,正大光明的结婚,当男子结婚那天,她也听到了娶亲的鞭炮声,是伙计回家后,酒后吐真言,把事情搞砸了!
深夜女子,悲痛欲绝!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负心人!自己还苦苦地等待着!原来已忘记了,当初的海誓山盟!也罢,既然生无可恋,就找个地方结束了吧!
怀着满腔怒火,女子到后半夜,悄悄走到院子里,把大门打开,回头看看,这善良的老太太家,这么多天的照顾,无以回报,跪下磕了几个头!起身走向村外的一棵歪脖树旁!……
当女子苏醒过来,看到老太太和她儿子,站着床边,明白了,自己没死成,老太太给她煮了面条荷包蛋!让她吃了,她泪如雨下,一言不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一个寒冬的夜晚,一场大火把富户家,烧的家败人亡!而不可思议的是,只有老头子幸运的逃过一劫!其他人命丧火海!……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留在郝家的女子,此时怀孕了!
老太太知道女子的情况后,既高兴,又难过!
富户庆幸的是,临近的门市好好的!还能维持生计!
老太太不知道如何是好?这孩子可是主人的命根子!老天有眼啊!她叮嘱儿子:把富户儿子,如何把女子安排在他家,发生了什么事情,慢慢讲给主人,让他把女子妥善安排了,也是咱们郝家的功德啊!
老头子一听伙计的话,不敢相信!让伙计赶紧带他去看看,这个没有过门的儿媳妇。
当伙计带着主人,回家一看,人去屋空!只有老母亲一个人,在家做针线活!问女子去向,母亲为难的说:她让我转告主人,除非明媒正娶的把她娶了,才会进家门,否则不会走进一步!……
老头子一听,心里咯噔了一下,心想:这女子可不简单啊!真的是有心机啊!
为了这个家,延续香火,也只好答应了吧!只是觉得,对不起死去的儿子和家人。
在过去,有钱人娶妻纳妾非常正常,只不过这样的关系,还是第一次听说!……
经过那场大火后,房屋整修的基本复原了!只是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景象。
如女子所愿,她成了这个家的主人,并生下了一个胖小子!脸上也有了笑容!老头子更是每天不亦乐乎!
渐渐的发现,小孩子的模样,越来越像伙计了!
老头子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聊天中,也觉得孩子不像儿子的!
终于有一天,女子向老头子摊牌了!
原来这孩子就是伙计的,连伙计的母亲都没有想到。
那天夜里,母子俩救了女子,守候着她,母亲嘱咐儿子,一定要好好看护!细心照顾着,再也不能出事了!
酒意未消的儿子,等母亲走了,睡意朦胧,就稀里糊涂的躺在了床上,女子心里明白,这郝家的儿子,是一个憨厚老实人,回不了老家了!自己往后余生就靠他了!当伙计躺床上的时候,女子既尴尬,又感激,没有了女人的羞涩,把伙计拥入怀里!……
过了一段时间,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心想怎么收拾一下,把自己搞得生不如死的仇人!报答郝家的恩情呢?
她和老太太说了自己的想法,准备报复老头子。
老头子做梦没想到,这是一个连环计划!
在女子给他说明白一切后,老头子摇了摇头说:我认命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们的了!只要能给我养老送终,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若干年后,一个英俊少年,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一会儿给坐在凳子上的奶奶说笑,一会儿给在院里抽烟的爷爷点火!屋里的妈妈做好饭菜,让儿子招呼爸爸回家吃饭!
伙计回家了,依然跟老头子叫老爷!老太太跟老头子叫大哥!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在一起,忘记了昨日的痛!幸福的享受晚年生活!
只是门厅的牌子,换成了“郝”字!……
6. 你都干过什么荒唐事?
谢邀,你喝醉酒做过最疯狂事情是什么?
我已经很久没喝酒了(以前特别爱喝,后来把身体喝坏了),不过以前喝醉酒做过的糗事还记得。
记得在上学时期追过一个人,表白失败,正好有一朋友也失恋叫我去喝酒,结果两人一瓶接着一瓶的喝,最后都喝醉了,而后我就开始在通讯录里一个一个的打电话狂哭,现在每次想到这件事觉得好丢脸,还好没有打给他,后来我朋友告诉我,你那天哭的让人好心疼。
后来谈过一场异地恋,因为各种原因他最后被家里人叫回了家,刚开始两人还有联系也承诺坚持不放弃,可在三个月后的一天他突然来了一条短信“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呆呆的看着手机几十分钟最后还是回了一条“希望我们各自安好”,出门买了瓶白洒一路走、一路笑、一路哭,最后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睡在一片墓地中间,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喝三小口,已经品到位;
酒品如人品,就是高品味;
酒风如作风,劝君莫贪杯。
7.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
河南一大学生抓了几只小鸟贩卖,被判刑十年。
下河摸鱼、上树掏鸟,抓几只鸟儿养着玩儿,嘴馋了还能用来打打牙祭,这样的事我想农村的很多人都做过。再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有人却为此换来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事件回顾2014暑假,河南郑州一位大一新生闫啸天回到老家新乡市。
暑假期间,他朋友约定下河游泳,在同村人家门口树林发现鸟窝,两个人来了兴致,爬上树把一窝小鸟抓了下来自己饲养,总共十二只小鸟,饲养过程中死掉一只,飞跑一只,剩余十只。
黄雀儿
按理说,这事儿在农村是极其普通的一件事儿,不应该闹得沸沸扬扬还判了刑,可年轻人生性喜欢玩儿,闫啸天经常把养鸟的日常上传到自己朋友圈和朋友分享。
这一分享不得了,竟然又有人联系闫啸天,要高价购买这些小鸟。得知随便掏的几只鸟儿能卖个高价,可让闫啸天高兴坏了。最终,郑州来了一个“爱鸟人士”,以800块钱的价格买走了闫啸天手里的7只鸟儿;尝到甜头后,又以280元的价格,卖给洛阳的一个“爱鸟人士”2只,最后剩余的一只,被闫啸天卖给了辉县的一个爱鸟人士。
一个农村大学生,掏几只鸟就能卖到1000多元的高价,这让闫啸天两人来了兴致,小鸟全部卖掉之后,他们再次到树林找到一个鸟窝,并且又带回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并且发到朋友圈,等待买家的上门。
这次闫啸天可没这么好运气了,他没有等到买家,却先等来了当地的森林公安局民警。经查,二人贩卖的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燕隼”,闫啸天和朋友涉嫌贩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的九月三号,两个人被批准逮捕。
案件处理结果2015年5月28号,闫啸天当地法院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其朋友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他们的几位买家,也分别被查处获刑。
事件分析闫啸天毕竟是个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没有及时地看出“卖鸟”事件背后的猫腻。
在闫啸天得知有人愿意花高价购买几只普通小鸟,并且买家还是从郑州、洛阳等外地远道而来的时候,就应该警觉一点,查一下手中的小鸟是否为保护动物,避免犯错。
也有人说,年轻人不认识燕隼,不知道燕隼是保护动物,在不知道的前提下,十年半的量刑是否过重了呢?
他有没有去查,我们不知道。但是从后续法院从闫啸天手机里查到的证据来看,闫啸天是已经从买家嘴里得知这个鸟儿是重点保护动物,但闫啸天和朋友依然以盈利为目的卖掉了燕隼,属于“知法犯法”,罪无可逃。不可以“不知情”为由逃避处罚。
这个案件为什么为引起大家关注其实这个很简单了,这就是题目中所说的“看似不起眼的事情,没想到是个大案。”大家关注案件时,只会从“大学生掏鸟判刑”方面去看,却没有关注闫啸天知法犯法的事实。
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两个“不知道”。
01、大家认为,闫啸天不知道这个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无知者无罪”。
实际上的情况是闫啸天一开始确实不认识燕隼,但后来在交易的过程中已经明确地认识到燕隼是重点保护动物的事实。
02、大家不知道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认为法院是“小题大做”。
我的认为是,不知情并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理由。捕鸟在生活中属于极小的一件普通事,很多人不了解国家对于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因此为避免类似错误发生,更应该加大相应条文的宣传、保护。
闫啸天案件的意义是,他的案件对“恶意捕获、贩卖保护动物”这种犯罪行为,有着里程碑式的教育意义,引起越大的舆论关注,就有越多的人了解动物不可乱捕乱杀,从这点来看,我觉得对闫啸天的量刑不算过重。
编者说其实大家去网上查一下,类似闫啸天一样因为捕鸟获刑的人绝不在少数,同样的案件基本上每年都不止一起。但是没有一个能有闫啸天这样引起轩然大波:
不管鸟儿是不是保护动物,
乱捕乱杀都是破坏自然生态的可耻行为。
在此呼吁大家爱护野生动物,
给我们的天空留下一道道生机盎然的飞影,
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丽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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